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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五化”工作法强化纪委同级监督职能

2018-11-19沛县知名律师

作为全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睢宁县在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中,注重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通过探索实施程序化决策、常态化公开、制度化执行、社会化监督、绩效化考核等措施,加强了纪委对县委常委会成员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促进了县委常委会成员公开、规范、高效用权。 一、程序化决策,促权力规范运行
按照决策前预告、决策中参与、决策后监督的决策原则,突出纪委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决策的监督权。全力降低决策风险。实行决策前预告,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在研究决策前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向社会公开征求和梳理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争议较大的事项重新论证,再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职权重要程度、行使频率和问题发生几率,突出节点控制,引入民意调查评议机制,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防范预案,降低决策风险。全面公开决策过程。实行民主公开,完善县委常委会列席旁听制度,决策过程中除纪委委员列席旁听外,还邀请、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列席旁听,广泛汲取民智民力,促进县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并通过《今日睢宁》报、中国睢宁网、勤廉睢宁网等县内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委决策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全程监督决策运行。实行县委“五个不决策”即未经调查研究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研究不决策,分管常委和部门意见不成熟不决策,有异议、分歧较大的不决策,不直接决策土地、规划、招投标等具体事项。纪委负责监督县委“五个不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纪委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专项清理工作,监督各行政部门自觉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操作流程,防止县委常委会成员直接插手行政事务。
二、常态化公开,促权力透明运行
全方位公开县委常委会成员的分工、职责等情况,将县委常委会成员权力全面置于阳光下运行。突出公开重点。通过“一栏一报两台三网”将县委常委会成员职责权限、负责项目、履职情况等内容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实现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转变,由“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规范公开事项。出台《睢宁县“阳光党务工程”实施办法》、《睢宁县党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睢宁县新闻发言人制度》等10余项制度,对县委常委会成员权力运行公开进行明确规范。拓展公开内容。在抓好县委常委会成员权力运行公开的同时,注重抓好其分管的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公开,在公开范围上根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围绕人、财、物、事等重点权位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制度化执行,促权力在轨运行
采取自上而下、询问质询和明察暗访等形式促使县委常委会成员权力在始终在制度化轨道上运行。领导表率带动。成立县委权力同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在县纪委专门设立办公室,负责审定县委常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县委书记每季度听取纪委同级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并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解决同级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度落实推动。建立和完善纪委委员列席县委常委会旁听制度、纪委委员询问质询县委常委会成员制度、纪委委员对县委常委会成员实施专项满意度测评制度等,为深入推动同级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探索县委常委会成员专题述廉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成员专题述廉评议会,接受纪委全会评议。述廉内容具体包括执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以及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纪委委员对县委常委会成员述廉报告进行现场评议。纪委督查促动。县纪委不定期组织党风政风志愿纠察队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团,对县委常委成员本人及其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情况分别开展志愿纠察和廉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偏,并监督整改到位。
四、社会化监督,促权力廉洁运行
通过强化监督考核,特别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保证县委常委会成员权力廉洁运行。保障纪委平权监督。纪委委员对县委决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干部选拔使用、任免调整由纪委监督审核把关,纪委书记参与干部任用、调整前的酝酿。同时,县纪委牵头整合手机短信、网络、热线电话等媒介,组建“民情工作平台”和“短信接访、网络接访、视频接访”信访举报信息化平台,受理党员、群众各类诉求、意见。打造立体监督网络。在实施“阳光党务”、强化党内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开展“三问三请”,即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决策请群众参与、工作请群众监督、成效请群众评议,强化民意监督。实施“三查三处”,即通过专门机构查、人民群众查、县内媒体查,全力处“庸”、处“懒”、处“贪”,打造监督立体网络。形成监督整体合力。建立权力运行信息“直通车”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司法、信访等权力运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建立起全方位的监督信息交流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五、绩效化考核,促权力高效运行
加强对县委常委会成员工作绩效化评估与考核,促进县委常委会成员权力高效运行。确立绩效考核目标。出台《经济发展目标综合考核意见》,将县委常委会成员负责和分管工作的目标任务、进度及完成情况在《今日睢宁报》、睢宁电视台、中国睢宁网上向社会公开,让群众看任务、看进度、看结果。同时,公布绩效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要求和奖惩,做到有言在先。实施动态考核管理。由县纪委、组织部负责组建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考核干部队伍,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坚持正向考核与逆向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等原则,定期组织“一述双评三监督”评议员,按照“每月一测评、每季一巡评、半年一直评、年终一总评”的形式,时时跟踪实施进度,对年终考核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报请县委常委会严格启动问责,对排名靠后的,实行公开预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有权有责、用权负责、负责担责、权责统一”的原则,根据《睢宁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由县委常委会对工作绩效考核落实不力的县委常委会成员实施问责,在加强监督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在动态问责中强化同级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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