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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四公开”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

2019-01-15沛县知名律师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睢宁县通过公开禁令、公开表态、公开预警、公开问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促使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有效提升了干部执行力。 一是公开禁令,确保执行有标尺。通过严格执行《睢宁县领导干部“六不准”》、《 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实施意见》、作风建设“九个一律”、“约法三章”等多项制度规定,严管各级干部,规范干部行为,改进干部作风,优化政务环境。 二是公开承诺,确保执行无死角。县、镇、村各级党员干部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全程公开,窗口单位、重点站所队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还要亮明身份和服务标准,半年和年终分别作出公开述职述廉和表态。全县各镇、各部门以及重点科室负责人也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公开预警,确保执行不走偏。制作黄、橙、红三级预警函询卡,对社会上反映存在问题但尚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程度的党员干部及时预警,视不同情节分别下发“黄色提醒卡”、“橙色告诫卡”、“红色警戒卡”。对年终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居于后三位的镇和逆向考核中居于后三名的县直单位分别进行红色、橙色和黄色勤政预警。通过实施三级预警,敦促党员干部规范高效履职、负责担责尽责。 四是公开问责,确保执行更有力。按照《睢宁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睢宁县公务人员问责办法》、《睢宁县党政权利绩效考核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对推诿扯皮、不办实事、执行不力、绩效低下的党员干部进行公开问责、公开惩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廉政约谈、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实现问责的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党员干部工作执行到位。(睢宁县纪委 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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